为全面提高全市公路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近日,市公路处编制完成了《徐州市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主要适用于我市公路路网Ⅲ级以上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并经省厅公路局、市交通局审核后批准发布实施。 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市公路处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公路局和市交通局颁布的预案精神,广泛听取了业务部门的意见,并邀请了相关专家参与审核。《预案》将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公路保畅类、抢险救灾类、建设工程类三大类,包含六个子预案:公路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公路防滑除雪应急预案、公路路政特情处置应急预案、收费站安全及车辆堵塞特情处置应急预案、公路路网交通调度应急预案、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预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防、应急处置机制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日常安全巡查内容和职责,对所属单位危险源实行分级控制管理,并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应急分类响应措施和先期处置措施。为保障处置及时,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下设综合协调、现场处置、警戒保卫、后勤保障、专家咨询六个应急行动小组。市公路处在应急保障机制方面,一方面为加强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成立桥梁、公路两个应急救援抢险队,一方面为加强应急平台建设,启动路网信息调度和应急处置中心建设,整合交通量调查点、收费站、路政养护巡查力量收集道路交通和道路质量状况数据传送到数据中心,为路网调度、应急指挥提供第一手资料。 预案要求,各公路系统单位要做好人员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案还明确指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